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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口法院 针对“6.18梵净山金顶摩崖刻字”事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

时间:2023-06-20 14:45:39     来源:天眼新闻


(资料图片)

6月18日,一名游客在梵净山景区旅游过程中,使用金属物品在“梵净山金顶摩崖”上违法刻字,该行为被上传至网络平台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。此次“6·18梵净山金顶摩崖刻字”事件,反映出在梵净山自然遗产及重点文物保护上仍然存在漏洞。

此前的2021年7月11日,陈某平在梵净山景区排队前往梵净山金顶时,用登山手杖在金顶摩崖的石壁上进行刻画,被判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万余元。刻四字赔偿12万元,堪称“天价”赔偿,教训不可谓不深刻。

针对事件所反映出来的梵净山保护及管理问题,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贵州省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、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、江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。建议各部门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能,加大梵净山保护宣传力度,加强梵净山的巡查管理、保护措施及设施建设,并明确落实时限。

梵净山“金顶摩崖”位于世界自然遗产地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国家5A级旅游景区内,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也是景区整体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,具有科学研究、历史研究、艺术观赏等服务功能和价值,属于全人类共同享有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。

今年5月25日,围绕梵净山重点文物及自然遗产保护,江口法院发出了首批司法保护令,范围包括梵净山金顶摩崖、敕赐碑、金顶古庙群、梵净山碑林。梵净山金顶摩崖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一旦损害难以修复。

司法建议作为提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,是高质量司法的重要方面,此次围绕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发出的司法建议,是人民法院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前置,体现了能动司法、主动作为,发挥社会治理的司法导向作用,表明了我们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。
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

编辑 白春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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